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全额拨款)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10月14日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①网络报名(邮箱:1369854998@qq.com);②邮寄报名(邮编:211135、地址:南京市中山门外麒麟门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以签收时间为准);③现场报名(地点:同上)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网报者先提供电子版,原件现场确认时提供);②填写《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扫描件(网报者提供)或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网报者提供)或复印件。(以上证件等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2、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
3、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于报名日期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以及未通过审核的原因。同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校园网网站上公布。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说课;②面试。
(一)说课。说课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说课时间为校园网网站公告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后15个工作日之内。应聘人员应按照校园网网站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说课。
(三)说课办法和要求在说课前当场告知应聘人。说课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说课总成绩为100分。说课结束后,说课成绩达到说课总分成绩60%为合格,合格者参加面试。
(四)面试按照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在面试前当场告知应聘人。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
(五)总成绩=说课分*60%+面试分*40%,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的60%。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4126640
联系人:吕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4198790
联系人:王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5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1、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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