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市政府和常州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其中卫生系统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溧阳市户籍或生源,具备研究生学历、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不受户籍和生源限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岗位序号“8”,招聘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8、具备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遵循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含加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基本程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5-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办理。
3、报名地点: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楼一楼大厅(南环路65号)。
4、报名材料:(1)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面向任职满3年大学生村官的岗位需村所属镇开具证明,证明任职满3年和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5、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溧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6、准考证领取:2014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凭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楼一楼领取准考证。(电话:87269151)
(二)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后,该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填报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7日9:00—11:00。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A楼三楼308室)。
2、考生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考生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如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四、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含加试)
1、笔试内容: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00分制。加试科目50分制。
2、笔试时间:时间:2014年12月13日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00-11:00司法局招考岗位加试
地点:见准考证
下午:法院招考岗位加试计算机汉字录入技能(听打、看打)测试时间:14:00开始,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楼四楼(测试规则详见附件)。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合格线为50分。
4、笔试成绩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进行公布。
(二)面试(100分制)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笔试成绩(公共科目和加试科目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如果该岗位未形成竞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加试科目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笔试、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九、政策咨询与监督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次招聘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69151
溧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69296
十、未尽事宜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简介表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4日
来源:
http://www.lyhrss.gov.cn/newsview1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