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园兴投资有限公司属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直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15000万元,目前有下属及参股公司9家。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以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会计
招聘人数:5名
开考比例:1:3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8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经济类或财务财会类专业,专业类别划分按《2014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
5、具有金融或财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金融或财务岗位五年以上从业经验,从业时间计算截至2014年12月31日。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财务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任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4张,于2014年12月15日—12月16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到高新区管委会(淮阴区淮河东路188号)3楼306室报名。
考生现场填写报名表,高新区管委会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100元/人)确认。
2、报名、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高新区管委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招聘。
(5)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者委托书。
3、准考证领取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12月18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到高新区管委会(淮阴区淮河东路188号)3楼306室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内容为金融学和会计学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
上午9:00—11:00《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笔试地点参加笔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由高新区管委会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交验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任职证明的原件。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时间:
2014年12月21日上午8:00开始。
面试地点:
高新区管委会(淮阴区淮河东路188号)。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察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因考生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结果将在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hyrsrc.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阶段,拟聘人选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底薪加绩效,底薪3000元/月。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0517—84997703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853187
本简章由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7—80865500
联系人:苏荔
http://www.zghy.gov.cn/art/2014/12/10/art_62_796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