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劳务派遣这种用人模式的好处,具体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⑴ 可以降低招工费用。用人单位采用劳务派遣用人方式,不需要制定招工方案和计划,也不需要发布招工广告,只要把需要用人的数量、工种、技能和基本条件等提供给劳务派遣机构,所有招用事宜均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用人单位不需支付场地租用费、人力费、广告费等费用。同时,也可避免招进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在处理上的麻烦;
⑵ 可以降低员工使用和管理成本。员工的使用和管理涉及到员工档案、劳动合同管理、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社会保险、生老病死处理等一系列工作。采取用劳务派遣型用人方式,就可使用人单位从繁杂的劳动保障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搞好生产经营;企业在人力资源成本核算上只体现单一的劳务费支出,大大降低了管理成本;
⑶ 用人方式比较灵活。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要求派遣公司增减派员,有利于增强用人的灵活性,同时也可解决有些企业改制后因人员编制限制造成用人难的一个出路;
⑷规避了承担劳动争议的责任。由于用人单位是用人主体,与劳务派遣员工之间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因此,一旦发生争议,被申诉对象是派遣公司而不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只有在必要时才作为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仲裁活动,这就规避了用人单位承担劳动争议的责任;
⑸有利于用人单位后备员工的筛选。从派遣员工中选招单位后备员工,比从社会上招聘,更方便、更直接、更能准确招聘到优秀人员;
⑹劳务派遣型用人比较规范、合法。用人单位、派遣公司、派遣员工三方的权利义务比较明确,有利于各方合法权益的保护。
劳务派遣的时代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