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淮海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具体见《淮海工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表》,可登录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http://rszp.hhit.edu.cn,下同)查询。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心理健全,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履行应聘岗位的岗位职责。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教师岗位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其他条件见岗位表。
三、报名程序
1.报名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请如实填写《淮海工学院2015年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登录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http://rszp.hhit.edu.cn)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17日,如无特殊说明,应聘材料概不退还。
3.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http://rszp.hhit.edu.cn)公布资格复审名单。
4.资格复审
报考者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或推荐表及上述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考试,名单在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公布。
四、考核方式
(一)教师岗位
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二)辅导员岗位
考核方式为资格审查与适岗评价、笔试、心理测试及面试。
1.资格审核与适岗评价。主要审查是否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及是否获得过校级以上奖项等荣誉称号。资格审查与适岗评价通过人员将参加笔试。
2.笔试。笔试主要是测试辅导员职业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男女生各取前16名进入心理测试。
3.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合格人员方能参加面试。
4.面试。学校邀请相关专家组成面试小组,当场评分。以面试成绩为作为录用成绩。
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名单,体检人数与实际招聘人数为1:1,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空缺,按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自理。
六、工资待遇
1.本次招聘采取非在编方式聘用,考核期1年(含试用期6个月),工资协商;1年考核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参照学校同类人员待遇。
2.学校为非在编工作人员自工作之日起,按照连云港市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老师电话:0518-85895084
江苏连云港苍梧路59号淮海工学院人事处308室
邮编:222005Email:rsc@hhit.edu.cn
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管理平台:(http://rszp.hhit.edu.cn/)
附件一:《淮海工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淮海工学院人事处
2015年4月1日
淮海工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岗位号 |
招聘部门 |
招聘岗位 |
人数 |
资格条件 |
|||
年龄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 |
||||
101 |
艺术学院 |
教师 |
1-2 |
28周岁以下 |
研究生、硕士 |
设计学 |
本科与研究生专业方向一致,本科为环境设计方向或数字媒体艺术方向。 |
102 |
土木工程学院 |
教师 |
2-3 |
建筑学、水利工程、土木工程 |
本科与研究生专业一致。 |
||
103 |
商学院 |
教师 |
1-2 |
会计学、物流管理、财务管理 |
男性。 |
||
104 |
相关学院 |
辅导员 |
6-8 |
26周岁以下 |
专业不限 |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具有兼职辅导员经历或者拥有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师、创业咨询师等专业资格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最终录用不低于4名男性。
|
没有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