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开考比例及相关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开考比例等相关要求,详见《2016年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1日)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报考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要求按类设置的,类别划分按《2016年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或者《岗位表》收入的,经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4、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赴村工作人员和“三支一扶”队员岗位(岗位代码为:160-01、160-02)的招考对象为:金湖县内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县域村(居)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和2009年金湖县公开招聘且在任的赴村工作人员,以及经我省统一选拔派遣到我县工作,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队员。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应聘金湖日报社岗位(岗位代码为:120-01)的人员具有编辑或记者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编辑或记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非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通过网络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6月27日9:00—7月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6月27日9:00—7月2日12:00;
缴费时间:2016年6月27日9:00—7月2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缴费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信息审核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结束后,如果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核销招聘人数信息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5)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6年7月3日9:00—12:00。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2016年7月7日9:00—7月9日24:00 ;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17-83671403 0517-85912042
(二)笔试
(1)笔试内容详见《岗位表》,笔试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其中报考金湖日报社岗位(岗位代码为:120-01)的笔试内容为采编专业理论(60分)和采编专业实务(40分)。专业理论包括哲学、经济学、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文学史、编辑学、逻辑学等内容;专业实务包括新闻工作与写作。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面试范围的人数与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参加面试人选应聘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等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的查询结果)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其中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赴村工作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县组织人社部门证明;待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档案所在地提供档案保管证明。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明确表示放弃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若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则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复审符合应聘条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形式:
(1)应聘金湖日报社岗位(岗位代码为:120-01)的人员单独采取专业化面试。面试采用模拟采访与答辩相结合形式。
①采访。考生集中参加模拟新闻发布会,登记并领取采访表,在采访表上拟订采访提纲(含所提关键问题)、发布新闻的标题。拟采访的问题最多提3个重要问题。模拟的新闻发布会时间在30分钟以内。
②答辩。考生围绕给定问题,应用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巧等进行答辩。每位考生答辩时间为15分钟。
4、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
5、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6、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
应聘金湖日报社岗位(岗位代码为:120-01)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jinh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同岗位人员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按照拟聘用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进行自主选岗。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0517—86882483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0517—86883668
政策咨询电话:0517-86896952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17-83671403(市人事考试中心)
本公告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 6月15日
没有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