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淮阴工学院拟面向社会招聘财务管理与核算岗位实习生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有良好的沟通和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承压能力,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有较强的自我学习能力。
4、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在校应届生,应于2018年6月取得硕士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学位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5、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等相关专业,熟悉财务核算流程并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日--2017年12月31日
2、报名办法
应聘者一律以网络报名方式投递《淮阴工学院2018年招聘会计岗位实习生报名表》(见附表1),网络报名邮箱:rsc001@hyit.edu.cn,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扫描件);
(3)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3、注意事项
(1)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学校将通过邮件回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2018年1月20日后尚未收到邮件通知的应聘人员即可自行寻找其他就业机会。
三、考核
1、根据报名人数,采用面试方式或者笔试(或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笔试(或技能测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3、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
4、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应聘材料的原件交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5、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聘用
1、录用人员实习期2个月,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实习期满,考核合格,即留校工作,实行人事代理,享受同类人员相关待遇,具有博士学位可进事业编制。
2、录用人员需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招聘政策咨询
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的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3591175,83591020
联 系 人:胡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淮阴工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591013
联 系 人:王老师
附件1 淮阴工学院2018年招聘会计岗位实习生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