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洪泽县公开招聘教育和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我县教育、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3名,其中江苏省洪泽中学招聘13人,洪泽县第二中学招聘5人,其他中小学招聘63人;洪泽县妇幼保健院招聘9人,其他卫生系统县直单位招聘13人,乡镇卫生院招聘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开考比例及相关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开考比例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2014年洪泽县公开招聘教育和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和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3、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其中: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淮安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执行,专业条件未按类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8月31日。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6、服从组织分配。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通过网络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由组织人社部门信息审核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7月7日9:00- 7月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7月7日9:00-7月10日12:00;
缴费时间:2014年7月7日9:00-7月10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信息审核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7月11日9:00-12:00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2014年7月16日9:00— 7月19日10:00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17-83647599
(二)笔试
学历条件为研究生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6人的免笔试。
洪泽县第二中学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0201-00204)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
教育系统(除洪泽县第二中学教师岗位外)其他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
卫生系统专技岗位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14年7月19日(星期六)上午 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洪泽县第二中学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0201-00204)专业技能考试的内容见附件2,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洪泽县第二中学招聘岗位(岗位代码:00201-00204),在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参加同岗位专业技能考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开考比例的倍数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
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开考比例的倍数(不低于2倍)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相应倍数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免笔试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会同洪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须交验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拟进入面试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在资格复审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面试通知书》。对不能按资格复审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倍数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教育系统教师岗位中音乐(岗位代码:00304,00313)、体育(岗位代码:00104,00305,00314)、美术(岗位代码:00315)、学前教育(岗位代码:00317)、舞蹈(岗位代码:00320)和艺术设计专业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0321)的面试采用专业化说课和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技能考核的内容在面试前另行通知。在专业化说课和技能考核成绩都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化说课占40%,技能考核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面试成绩;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化说课的方式。
卫生系统专技岗位的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的方式。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洪泽县第二中学教师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核减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其他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洪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和考察。若因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特殊岗位的考生体检工作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相关要求;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社局网站、洪泽县政府网站等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考生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内考评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试用期满后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2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个人自主择业。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洪泽县县纪委、监察局:0517—87229902
洪泽县委组织部:0517-87211370
洪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7290866
政策咨询电话:
洪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7211609
洪泽县人才中心:0517-87229091
洪泽县教育局:0517-87230383
江苏省洪泽中学:0517-87222271
洪泽县第二中学:0517-80926033
洪泽县卫生局:0517-87222858
洪泽县妇幼保健院:0517-87265362
网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7-83647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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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简章由洪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洪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6月20日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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