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应提供的材料清单
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提交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申请人,只提供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
4、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5、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8、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9、劳务派遣协议文本。
上一篇:劳务派遣手册
下一篇: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