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现代有轨电车运营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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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现代有轨电车运营有限公司负责淮安有轨电车的客运服务、设备维护及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为保证淮安市现代有轨电车顺利开通运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轨电车司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职位名称:有轨电车司机。
2、招聘人数:40人(其中女性比例不超过20%)。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21周岁以上(1993年5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铁路、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企业从事过列车司机岗位工作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无心脏病、传染病及精神和心理障碍病史;男身高165cm以上,女身高158cm以上。
5、取得机动车C1照以上驾驶证,具有淮安市本地户籍;
6、有下列情况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1)曾在铁路、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企业从事过列车司机岗位工作或者有大型客车驾驶经历的;(2)具有机械类工作经历的部队复、退、转军人;(3)所学专业为机车车辆、轨道交通、交通运输、机电一体化等相关专业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C1照以上驾驶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必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未按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名时间:2014年6月5日至6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淮安经济开发区韩泰南路16号 淮安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人才市场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 0517-83906080,0517-83708872,0517-83669191,18012087313。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相关材料。
由淮安市现代有轨电车运营有限公司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缴笔试费100元,于2014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由市人才中心统一组织的考试。
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门,考试范围和用书不限。
笔试时间:2014年6月15日
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公布面试人选名单(不再另行通知)。由淮安市现代有轨电车运营有限公司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进入面试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由市人才中心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和心理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心理素质测试由相关专家对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进行测试。面试与心理素质测试连续进行,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下同)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及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通知。
体检由淮安市现代有轨电车运营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进行。
(五)考察
淮安市现代有轨电车运营有限公司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应聘人员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公司统一安排进行为期约4-6个月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包括有轨电车驾驶员驾驶照(P照)考取和岗位职业资格培训证(上岗证)考取,拟聘人员不能按期考取上述两证者自主择业,公司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为保证培训效果和调动学习积极性,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80%,个人承担20%。个人承担的部分在其考取“两证”合格后由公司统一报销。培训期间公司发放生活补助费用,并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培训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为3个月。对合同服务期限内违约者,公司将依法追偿培训费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试用期工资2600元左右;试用期满后工资为基本工资(2600元)+绩效工资,按照国家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公司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工作纪律与程序,确保被聘用人员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简章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责任自负。
淮安市现代有轨电车运营有限公司:0517-83708872
淮安市人才中心:0517-83658127
淮安市交通运输局:0517-83669191
本简章由淮安市现代有轨电车运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淮安市现代有轨电车运营有限公司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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