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4年度省委党校事业单位直接引进博士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4年度省委党校博士生直接引进人员4名(经济学教研部招西方经济学专业;科社教研部招政治学理论专业;党史党建教研部招党史、党建专业;理论研究所招心理学专业)。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博士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员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以上(含副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省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报名采用投递简历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17:30分至7月8日17:30分,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投递简历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五、资格复审
(一)时间:2014年7月10日(上午8:00至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1004室
联系电话:0551-62173024
联系人:李林平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招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试讲。
2.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试讲资格。
六、试讲
(一)考官组和监督组组成
1、考官组由外请专家和本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请专家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2、监督组由省委组织部和本单位人事部门人员组成。
(二)试讲方式
试讲采取自拟题目的方式进行,招聘人员根据自己本专业的知识制作课件,完成试讲工作。
(三)试讲地点和时间
1、地点: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大院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试讲时间:2014年7月1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成绩合成
博士生直接引进人员采取试讲方式,满分为100分,试讲时间为40分钟。由专家统一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数为试讲最终成绩,成绩当场宣布。
八、考察和体检
根据计划数按照1:1参加考察和体检。考察组由3人以上组成,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主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安徽先锋网和省委党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委组织部核准办理有关手续。
十、组织领导与监督
试讲及有关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委党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切实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
2014年6月26日
http://www.ah.gov.cn/UserData/DocHtml/1/2014/6/27/1574689547477.html
没有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