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至1996年7月期间出生),其中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7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7月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应届毕业生指201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报考人员不限户籍;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4年7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2014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下载)。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2014年7月18日-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三)报名地点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厅(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路9号)。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可下载);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7月1日后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先出示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江苏省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证明》,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⑤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可登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etda.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2、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etda.gov.cn)公告。
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4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厅(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路9号)。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凭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路9号)9号窗口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4、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科目详见《2014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时间地点: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同分者一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7月1日后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先出示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江苏省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证明》,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政策咨询:0513-85923260(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纪律监督电话:0513-85982519(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委)。
附件:1、《2014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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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报名表、岗位简介表.xls(45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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