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精神,现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委托如皋市联合促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专职协管员140名,基层民政公益岗位7名,基层司法公益岗位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如皋市户籍,男女不限;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2015年毕业生不可报名),专业不限;
5、熟练计算机操作,持校级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企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8、诚实守信,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公益岗位协议。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村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专职协管员
招聘岗位 |
人数 |
如城街道村级平台 |
3 |
城北街道村级平台 |
12 |
城南街道村级平台 |
8 |
长江镇村级平台 |
13 |
丁堰镇村级平台 |
6 |
白蒲镇村级平台 |
10 |
搬经镇村级平台 |
18 |
东陈镇村级平台 |
12 |
江安镇村级平台 |
13 |
九华镇村级平台 |
10 |
下原镇村级平台 |
8 |
吴窑镇村级平台 |
8 |
磨头镇村级平台 |
8 |
石庄镇村级平台 |
11 |
合计 |
140 |
(二)基层民政、基层司法公益岗位
招聘岗位 |
人数 |
石庄镇民政公益岗位 |
3 |
吴窑镇民政公益岗位 |
1 |
磨头镇民政公益岗位 |
1 |
搬经镇民政公益岗位 |
1 |
九华镇民政公益岗位 |
1 |
如城街道司法公益岗位 |
2 |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4日-1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如皋市各镇(街道)人社所(局)。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计算机操作(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每人限报一个镇(街道),允许异地报名。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公告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
3、考试: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设60分及格线,笔试不及格者自然淘汰。笔试成绩及格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数不足按实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设60分及格线,面试不及格者自然淘汰。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分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同分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5、考察:根据组织程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同分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6、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社局网站公示七天。
五、用工性质、形式、待遇及服务地点
1、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特定公益岗位。拟聘用人员与如皋市联合促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特定公益岗位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3、待遇:按此类人员的现行政策规定,工资为如皋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缴纳社会保险。
4、服务地点:见第三款“招考岗位”。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283187、87283198
七、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284518、87199056(如皋市人社局纪工委)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6日
来源:
http://www.rghrss.gov.cn/Item/5764_1_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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